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2.窗口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如材料符合,转至区城管执法部门。3.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初审申请材料,资料齐全则受理并审批;资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特殊流程,在9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5.决定。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不含特殊流程9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意见》。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