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我市合法登记注册的单位;2.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3.饲养的犬只已免疫; 4.若饲养烈性犬,须不在城市市区范围。
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民生综合窗
办理地点:伦教街道南苑西路 10 号伦教行政服务中心 6 号窗口
办公电话:27333678
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分至12:00;下午2:00至1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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