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我市合法登记注册的单位;2.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3.饲养的犬只已免疫; 4.若饲养烈性犬,须不在城市市区范围。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行政综合办公室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办公电话:0757-29892029
办公时间: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位置指引:933、337、338、934(行政服务中心站)步行300米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意见》。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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