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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条例] 《阿里地区适用西藏动物防疫条例》全文(2026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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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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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阿里地区适用西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养犬相关条款)

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入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必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对犬只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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