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养犬条例] 《共和县城镇管理办法》全文(2026现行有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选择领养地区
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共和县城镇管理办法(养犬相关条款)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小型犬牵引绳长度不超过二米,大型犬、烈性犬牵引绳长度不超过一点五米并为其佩戴嘴套,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及车辆,在拥挤场所自觉收紧牵引带。

县公安、农牧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城区流浪犬、无主流浪犬只,对伤人犬只及时处置。

居民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国家检疫免疫和登记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商场、餐馆、公交车等公共场所。

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宠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清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流浪啦宠物网 ( 京ICP备20032048号-1 )|网站地图

GMT+8, 2026-10-27 15:23 , Processed in 0.043244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